〔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、林嘉琪、胡清暉/綜合報導〕小型車後座乘客,也必須要繫安全帶,違者可處一千五百元至六千元罰鍰,最快今年第四季開罰。
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案」,強制規定小型車所有乘客都需繫安全帶;計程車駕駛若已盡告知義務,乘客還是不肯繫安全帶,則處罰乘客。
小黃乘客未繫帶 一人開一張罰單
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,一般小型車後座即使兩位乘客都沒有繫安全帶,只開罰駕駛人一次;但計程車部分,則是未繫安全帶的每位乘客「一人一張罰單」。
考量計程車實際載客情況,計程車司機不用特別準備安全椅或增高坐墊,四到十二歲的兒童乘客只要坐在後座即可,若使用安全帶會影響健康情況者,像是孕婦及病患也能彈性因應。
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,汽車前座駕駛人、副駕駛座乘客行駛道路上需繫安全帶;小客車後座四歲以下的兒童,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。
昨日修法條文三讀通過後,強制規定小型車的後座乘客,包含四歲以上兒童都要繫安全帶,違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;快速公路部分考量車速較快,比照行駛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,違者可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、六千元以下罰鍰。
針對計程車駕駛的「告知義務」,目前傾向採「貼紙」標語的宣導方式。
成人宣導期3個月 兒童延長到1年
陳彥伯表示,初期以「宣導為主,裁罰為輔」,成人部分將有一到三個月宣導期,四歲以上兒童,依規定繫安全帶部分,規劃六到十二個月宣導期,待駕駛人及家長有正確認知後再處罰。
計程車司機林先生表示,政府雖然說是開罰不配合的乘客,但如果是用長鏡頭拍到違規情形,客人早都下車了,司機要到哪裡找乘客負責?如果遇到喝醉的乘客或是黑道大哥,想建議他們繫上安全帶,更是困難重重,小朋友也可能吵鬧不配合,根本未顧及計程車司機實際問題。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則認為,孕婦是否該繫安全帶、怎麼繫?一直存有爭議,政府應邀請專家、醫界進行研究;且安全規定不應該區分自用車或計程車,在國外,有些國家規定搭計程車時,家長必須自備一歲以下的嬰兒手提式安全椅或兒童安全輔助椅。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423/78/2qbn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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